為了規(guī)范第十一屆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論壇)大賽的復賽考試工作,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考試制度,保證第十一屆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大賽考試質(zhì)量,根據(jù)組委會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一、復賽場地查看 1. 時間:2012年7月14日下午15:00~17:00 2. 地點:各賽區(qū)考點 二、考試時間:2012年7月15日 (一)聽力、作文考試時間 2011年7月15日上午8:30—9:50。 8:00——8:15 核對證件 選手進入考場 8:15——8:20 宣讀比賽準則 8:25——8:30 發(fā)放答題紙 8:30——9:50 聽力、作文筆試 9:50——10:30 休息,下午進行口語比賽的選手離場 (二)口語考試時間 2012年7月15日上午10:30—12:30,下午13:30—18:00。 10:10 A組口語考試考生進入侯考區(qū) 10:30——12:30 A組口語比賽時間 13:10 B組口語比賽的選手進入候考區(qū) 13:30——15:30 B組口語比賽時間 15:40 C組口語比賽的選手進入候考區(qū) 16:00——18:00 C組口語比賽時間 三、復賽選手參加考試必帶材料: 1. 準考證; 2. 身份證(無身份證選手可以使用臨時身份證或者附有蓋章照片的戶籍證明); 3. 準考證必須和身份證同時使用才有效(無身份證選手請參考以上第2條); 4. 準考證以大賽報名系統(tǒng)顯示為準,禁止擅自修改,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考試資格; 5. 鋼筆或簽字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聽力比賽使用)、橡皮。 四、聽力考試 (一)考試辦法 1. 聽力考試時間為20分鐘。 2. 聽力試題由試題命題組命制,考試當天要求在全體選手監(jiān)督下拆封試卷和聽力資料。 3. 考試結束后,由監(jiān)考老師當場裝訂并密封試卷。 (二)聽力評審 1. 復賽聽力評分辦法:復賽結束后,全國各地的試卷匯總到北京賽區(qū),統(tǒng)一閱卷評分。 2. 所有試卷閱卷老師無法看見學生的考號、姓名等個人信息 3. 聽力成績占總體復賽成績的20%。 五、作文考試 (一)考試辦法 1. 現(xiàn)場限時作文一篇(時間60分鐘,字數(shù)不少于300字)。 2. 復賽作文題目由參與本次大賽的部分高校分別命制并組成題庫,考試當天由北京主考區(qū)考生家長當場隨機抽取一道題目;北京主賽區(qū)抽題結束,組委會連線全國其他15個考點告知考試作文題目。 3. 考試結束后,由監(jiān)考老師當場裝訂并密封試卷。 (二)作文評審 1. 復賽作文評委:復賽評委由參與本次大賽的部分高校選派的英語教學專家、教師組成。 2. 復賽作文評分辦法:復賽結束后,全國各地的試卷匯總到北京賽區(qū),統(tǒng)一閱卷評分。 3. 閱卷分為A、B組,每組設一個評卷組組長,組長由著名高校的英語專家擔任,組長負責把控作文的閱卷標準、閱卷進度。作文由A、B組老師各閱1遍,取平均分為考生的最終成績。 4. 如果同一份試卷,A、B組閱卷分數(shù)相差10分(不包括10分)以上,將由復審專家進行復審。 5. 所有試卷閱卷老師無法看見學生的考號、姓名等個人信息。 6. 作文成績占總體復賽成績的60%。 六、口語考試 (一)、比賽辦法 1. 口語試題由參與本次大賽的部分高校分別命制口語題庫。 2. 分賽區(qū)所有選手由組委會事先由電腦程序自動生成口語比賽順序,選手準考證上可看到自己的進場侯考時間。 3. 參加口語比賽的選手應在規(guī)定時間,在指定的考場外等待考試,按照順序依次進場考試。 4. 選手進入口語考場后,將準考證交給考場工作人員,由工作人員在考試機器上輸入選手的準考證號,進入系統(tǒng)后,選手確認個人信息無誤后,開始考試。 (二)、口語評審 1. 復賽口語評委:復賽口語評委由參與本次大賽的部分高校選派的英語教學專家、教師組成。 2. 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大賽組委會對本次考試全程錄音。 3. 復賽口語評分辦法:復賽結束后,由評委老師根據(jù)選手口語考試錄音。每一個選手的錄音由兩個考官進行打分,取兩個考官的平均分復核確定最終成績。 4. 口語考試占復賽總體成績的20%。 (三)、口語題型 口語比賽題型分為:自我介紹和話題陳述。 各占10分。 自我介紹:考生有10秒的時間閱讀考試要求,在系統(tǒng)提示可以陳述之后,考生有60秒的陳述時間,自我介紹內(nèi)容包括: My name is… My number is… I have a dream… 話題陳述:系統(tǒng)隨機抽題,選手有30秒的準備時間,在系統(tǒng)提示可以陳述之后,有90秒的陳述時間。 七、評分和獎項: 1. 選手復賽成績?yōu)椋?0%的聽力成績+20%的口語成績+60%的作文成績。 2. 大賽復賽獲獎者均可獲得參加此項大賽自主招生高校相應的自主招生等優(yōu)惠條件。 3. 復賽結果請于8月初登陸創(chuàng)新英語網(wǎng)(www.engshow.cn)、搜學網(wǎng)(www.sooxue.com)、騰訊網(wǎng)查詢。 八、考場紀律要求 1. 考生進入考場,只準帶必需的文具,如鋼筆、簽字筆、鉛筆、橡皮等,不可攜帶任何書籍、紙張、筆記本、電子詞典、字典等任何作弊材料及工具。手機等通訊工具必須關閉,否則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2. 禁止家長跟隨考生進入考區(qū),家長可在考區(qū)之外等候考生。 3. 筆試開考前15分鐘(即8:15)之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 4. 考試時間內(nèi)如有特殊情況經(jīng)監(jiān)考同意后可暫時離開考場,但必須有監(jiān)考人員陪同。除此之外,離開考室均須交卷并不得返回續(xù)考。 5. 聽力、作文考試時,考生答題一律用黑、藍色鋼筆或簽字筆書寫??忌鹁頃r,要先在試卷指定位置填寫姓名、考號。凡姓名、考號漏填或字跡模糊不清、無法辨認的,該試卷一律作廢。 6. 考試結束時間一到,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卷背面朝上放置在課桌上。不準將試卷和分發(fā)的稿紙帶走,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7. 考生在考試時不準偷看他人的答卷或有意讓人抄襲,不準交頭接耳。凡有作弊行為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8. 嚴禁考生作弊,如發(fā)現(xiàn)冒名頂替、代考等作弊現(xiàn)象,當即取消其參賽資格,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學。 9. 有下列行徑者,考官可以當場取消考試資格: (1)由他人冒名頂替考試的; (2)擾亂考場秩序的; (3)在試卷卷面非署名處署名或作標記對評卷人員進行提示的; (4)不尊重監(jiān)考和主考,擾亂考試,情節(jié)嚴重的。 《高校招生》雜志社 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大賽組委會 2012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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