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區(qū)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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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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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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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條件 |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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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過渡方案”細則, 僅明確中高職考試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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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開始分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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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異地高考”需要五證,2013年起,有居住證明及穩(wěn)定住所,穩(wěn)定職業(yè)及社保滿3年,子女有學籍且已連讀初中3年,可參加中職考試錄?。缓竽昶穑芯幼∽C明及穩(wěn)定住所,穩(wěn)定職業(yè)及社保滿6年,子女有學籍且連讀高中3年,可參加高職考試錄取,畢業(yè)后可參加升本考試錄取。 |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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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程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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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開始分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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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規(guī)定,進城務工人員符合上海市進城務工人員管理制度規(guī)定的基本要求并達到一定積分的,隨遷子女可在滬接受相應義務教育后參加升學考試。 |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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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出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廣東參加升學考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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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開始分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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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起,在廣東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并連續(xù)3年以上持有居住證、按國家規(guī)定參 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具有廣東中職學校3年完整學籍的,可報名參加高等職業(yè)學院招收招生考試,可與廣東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2016年起,經(jīng)縣(市、區(qū))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在廣東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并連續(xù)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證、按國家規(guī)定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 險 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并在父母就業(yè)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的,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考,并可與廣東戶籍考生 同等錄取。 |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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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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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開始分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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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qū)⑦M一步放開職業(yè)教育,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以在津報名參加中等職業(yè)學校招生 考試、春季高考和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中相關(guān)政策,將在2013年中考中招辦法中作出明確規(guī)定,該辦法將于2013年初予以公布。同時, 天津?qū)⒆ゾo完善與2013年中考中招辦法相銜接的普通高校面向隨遷子女的招生考試政策。 |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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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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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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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兩年高中學籍,家長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證明。按河北省教育廳、省發(fā)改委等部門制定的方案,隨遷子女在河北省參加中考,享受與當?shù)爻W艏丝谧优却觥?/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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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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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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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暫不實施異地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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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報名仍限定為常住戶籍在本省。外省籍考生因工作或?qū)W習需要申請借考,須經(jīng)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同意后,方可在本省辦理借考手續(xù)參加考試。 |
內(nèi)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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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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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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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4月1日,區(qū)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可在流入地參加2014年高考,但僅限報考高職高專院校(專業(yè)):一是本人具有我區(qū)高中階段學校(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籍且連續(xù)就讀滿2年。二是家長在我區(qū)擁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合法職業(yè)且納稅(或按國家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均滿2年。 |
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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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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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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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我省高中階段有三年學籍,并有完整學習經(jīng)歷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均可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 |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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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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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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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法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并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隨遷子女在吉林省普通高中階段有完整學習經(jīng)歷。 |
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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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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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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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本省學籍、高中連讀三年、有穩(wěn)定住所三個條件的考生可就近報考。 |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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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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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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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蘇省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jīng)歷,其監(jiān)護人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的隨遷子女,均可在江蘇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和本科、??茖哟武浫 ?/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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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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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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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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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凡有完整的高中階段連續(xù)學習經(jīng)歷、并具有在浙高中學籍,可就地報名參加高考。 |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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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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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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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考生不設戶籍門檻,唯一要求“高中階段完整學籍”,異地考生在安徽參加2013年高考,享受同等錄取政策。 |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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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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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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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4年起,凡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并有三年完整學習經(jīng)歷的畢業(yè)生,可在我省就地(所就學的高中階段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允許參加本科、??茖哟武浫?,并與當?shù)乜忌硎芡鹊匿浫≌摺?/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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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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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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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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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我省高中階段具有一年以上學習經(jīng)歷并取得學籍的考生,可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學籍地(或居住地)縣(區(qū))招考辦報名參加高考,高中階段學籍由設區(qū)市教育行政部門出具證明。 |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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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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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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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山東省高中段有完整學習經(jīng)歷的非戶籍考生均可在山東就地(所就學的高中段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并與山東省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 |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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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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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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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河南省就業(yè)的非就業(yè)地戶籍人員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yè)和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并符合相應條件的,可在學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并與當?shù)貞艏忌硎芡却觥?/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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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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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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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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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內(nèi)擁有三年完整高中學習經(jīng)歷并取得完整學籍,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yè)和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并符合相應條件的,可在學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并與當?shù)貞艏忌硎芡却觥?/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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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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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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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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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籍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可通過中考錄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學習,或憑初中畢業(yè)證書通過注 冊入學進入流入地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習;自高中一年級起(含高一的第二學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并參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可憑學籍證明和其父母居住證在湖南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在湖南連續(xù)就讀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中等職業(yè)學校應、往屆畢業(yè)生,可參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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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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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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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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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廣西初中學校就讀三年,取得廣西初中畢業(yè)證書,具有廣西高中階段完整的學籍,在廣西高中學校實際就讀,參加廣西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截止年度高考報名前開考 的全部科目考試,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廣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3年以上,可不受戶籍限制。 |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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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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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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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海南省基礎(chǔ)教育水平和基礎(chǔ)教育資源的承載能力,海南“異地高考”方案,將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海南的就讀、居住年限和外省籍務工人員在海南繳納社會保險、居住年限以及從業(yè)情況,作為在海南報名參加高考的準入條件和報考批次的資格。以下三類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在海南報名參加高考。 |
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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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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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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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在重慶高中階段三年連續(xù)完整的學籍并就讀;普通高中學生家長(父親或母親)還應在重慶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中職學生家長不作條件限制;符合重慶市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 |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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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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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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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川就讀的初中、高中畢業(yè)學生均可在當?shù)貓罂荚谠撌≌猩闹械嚷殬I(yè)學校。凡父母在四川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yè)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籍和3年完整學習經(jīng)歷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的學生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
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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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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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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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取得貴州省初中畢業(yè)證書,高中階段在貴州省連續(xù)就讀三年,有貴州省高中階段三 年完整學籍,考生高考報名前,其父親(或母親)在貴州省居住,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持有貴州省居住證(或暫住證)和在貴州省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三 年以上(含三年),可在貴州省參加高考。 |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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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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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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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及父(母)戶籍在云南,考生高中連續(xù)就學滿3年,具3年學籍;或考生戶籍在滇,具初高中6年學籍,父(母)親戶籍不在滇但在滇具有六年的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或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或社保繳費記錄。符合以上條件考生可無障礙參加正常高考和錄取。 |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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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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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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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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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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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遷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持陜西省居住證1年以上,按照國家規(guī)定在陜繳納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1年 以上(含1年),隨遷子女本人持有陜西省初中學校頒發(fā)的畢業(yè)證書,可在符合陜西省初中畢業(yè)學業(yè)考試報名其他條件的情況下,在其畢業(yè)初中所在縣(區(qū))報名參 加初中畢業(yè)學業(yè)考試。 |
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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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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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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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城務工人員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并按照國家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等前提下,2013年和2014年在甘肅參加高考的考生仍需具有該省的戶籍。2015年起,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甘肅省連續(xù)高中三年學籍的,可在該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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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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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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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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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4年起,符合條件的非本地戶籍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可在寧夏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對于報名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及其家長,寧夏規(guī)定:考生本人須在寧夏初中和高中學校連續(xù)就讀滿6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參加普通高考當年8月31日前推計算),具有寧夏高中階段學籍和寧夏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考生父或母(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寧夏具有連續(xù)6年以上(含6年)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并在寧夏累計繳納3年以上社會保險參保費。 |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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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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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確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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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產(chǎn)業(yè)結(jié)構(gòu)布局和城市資源承載能力,進城務工人員在本地的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和按照國家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年限,以及隨遷子女在本地連續(xù)就學年限等情況,適時出臺隨遷子女在本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具體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