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西省針對深化考試招生制度制定實施方案。堅持素質教育導向、公平公正公開、科學選才機制、系統(tǒng)綜合改革的原則,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完善就學升學政策,完善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 4.高校招生錄取的選考科目要求。探索基于統(tǒng)一高考和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普通高??筛鶕陨磙k學定位和專業(yè)培養(yǎng)目標,分專業(yè)大類(或專業(yè))自主提出選考科目范圍(0-3科),并提前兩年向社會公布,學生滿足其中任何1科,即符合報考條件。對于未提出選考科目要求的普通高校,考生在報考該校時無科目限制。 對于符合報考條件并達到普通高校投檔分數線的考生,普通高校既可分專業(yè)大類(專業(yè))提出優(yōu)先錄取的條件,也可對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提出要求,作為錄取參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把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穩(wěn)妥有序推進。 (二)加強保障支持。 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對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經費支持力度,保障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在人、財、物方面的需要。在編制教育經費預算、基建投資計劃和實施基建投資項目時,要充分考慮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后教育及考試招生工作的實際需求,解決好走班制改革對擴建教室和教育教學設施建設的需求,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對標準化考場建設和維護以及對省級教育考試命題基地建設的需求等問題。要科學、合理整合市、縣(區(qū))教育考試機構及職能,為順利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創(chuàng)造必要準備。 (三)加強隊伍建設。 各地要根據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對中學教學的新要求,進一步加強對中學教學改革的系統(tǒng)指導,調整完善高中各學科特別是等級性考試所涉科目的課程計劃;要進一步優(yōu)化師資隊伍學科結構,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大力引進、遴選、培養(yǎng)優(yōu)秀中學學科教師,建設一支符合教育發(fā)展要求、結構合理、富有活力的高素質師資隊伍,為推行走班教學創(chuàng)造條件,為有序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提供保證。 (四)加強政策宣傳。 各地要充分發(fā)揮新聞輿論宣傳的引導作用,加大對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凝聚改革共識,營造良好氛圍。要加強中學生學業(yè)、職業(yè)規(guī)劃指導,培養(yǎng)學生自主選擇能力。要創(chuàng)新咨詢服務形式,提高咨詢服務質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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