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lián)合下發(fā)《湖南省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實施辦法》,要求公辦、民辦全體學校的教育收費要進行全公示,增強收費政策透明度,切實治理亂收費。 該《辦法》自2014年春季開學起施行,適用于湖南省范圍內(nèi)公辦和民辦的小學、普通初中、普通(職業(yè))高中、職業(yè)中專、普通(職業(yè))高等學校,中外合作學校和網(wǎng)絡學校,以及幼兒園(托兒所)和其他特殊教育學校的收費。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gòu)收費公示也參照該辦法執(zhí)行。 據(jù)了解,教育收費的公示內(nèi)容包括義務教育階段的免費政策、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雜費和住宿費以及堅持學生自愿選擇和“非營利”原則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伙食費等項目和標準。同時,湖南規(guī)定,禁止在公示的項目之外或超過公示的標準收費。 (記者 李旭林) ?。ㄖ袊逃龍?李旭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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