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學校周邊往往存在很多小吃攤,這些小攤的衛(wèi)生狀況令人堪憂。針對這一頑疾,江蘇省政府法制辦昨日就相關食品管理條例的制定向社會征求意見,擬立法禁止在幼兒園、中小學周邊擺攤設點賣小吃。 學校旁邊的烤串攤、奶茶車一到放學就聚滿了學生,而這些小攤的衛(wèi)生狀況令人堪憂,社會反映強烈。針對這一頑疾,江蘇擬立法禁止在幼兒園、中小學周邊擺攤設點賣小吃。昨天起,省政府法制辦就《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希望以立法的形式給小作坊和小攤販套上“籠頭”,既規(guī)范管理又方便群眾。 小作坊這樣管你看如何? 小作坊登記滿三年后要重新申請 小作坊多頭管理,權責不清,是市場魚龍混雜的重要原因。如今,對食品安全的管理職責主要都劃歸食藥監(jiān)局,草案明確了食藥監(jiān)局對食品小作坊的監(jiān)管職責,規(guī)定食品小作坊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活動,應當向縣級食藥監(jiān)管局申請食品小作坊登記證。食品小作坊登記證有效期為三年,屆滿后要重申請延續(xù)。若有人提供虛假資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獲取了登記,除了處以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外,還會被撤銷登記證,且三年內不再接受責任人的申請。 草案也對食品小作坊衛(wèi)生、安全問題進行規(guī)定,如不得使用地溝油等。一旦違反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者可被吊銷登記證,五年內都不得再從事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活動。 不得生產奶油冰淇淋、糖水罐頭等 草案明確五類食品禁止小作坊式生產,包括:(一)乳制品、罐頭制品等食品;(二)僅用簡單勾兌工藝生產的酒類;(三)專供孕產婦、嬰幼兒、老年人、病人等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四)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五)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禁止生產的其他食品。這也意味著,酸奶、奶油蛋糕、奶油冰淇淋、糖水罐頭等都不得進入小作坊生產。 近些年曝光出的不少食品安全事件都牽涉到大企業(yè)委托小作坊代加工、分包裝的問題。我省草案明確提出,食品小作坊不得接受食品生產企業(yè)和其他食品小作坊的委托生產加工或者分裝食品。 小攤販這樣管你看如何? 幼兒園、中小學周邊不得擺攤設點 在學校門口擺個小車賣奶茶、賣烤魷魚將被視為違規(guī)。 相對于小作坊,市民接觸到更多的往往是沒有固定性的流動食品小攤販,這類小攤小點今后將向定點經營的方向發(fā)展。草案規(guī)定政府部門應當按照方便群眾、合理布局的原則,在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后,依法劃定區(qū)域(點)和固定時段供食品攤販經營,并向社會公布。食品攤販應當在其攤位明顯位置張掛食品攤販信息公示卡和從業(yè)人員健康證明。草案明文規(guī)定,幼兒園、中小學校周邊不得劃定為食品攤販經營活動區(qū)域。 報紙包油條直接賣?今后也不準了 食品小攤販的衛(wèi)生管理在草案中一一有所列舉,比如一些早點攤,炸好的油條拿張舊報紙一包就算“包裝”好了賣給顧客,這樣的行為將被視作違規(guī)。草案中規(guī)定,食品攤販必須有健康證,具備相應的衛(wèi)生防護設施,使用的食品包裝容器、工具和接觸食品的售貨設施無毒、無害符合衛(wèi)生要求等等。 草案還規(guī)定,食品攤販不得經營生食水產品、裱花蛋糕和僅用簡單勾兌工藝生產的酒類,違規(guī)者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經營的食品及其原料,并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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