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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進一步擴大高等學校招生自主權(quán),教育部在部分高等學校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自主招生錄取人數(shù)控制在試點學校本年度招生計劃的 5 %以內(nèi),招生的名額用學校預留計劃。自主招生有嚴格的條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以統(tǒng)一考試錄取為主、與多元化考試評價和多樣化選拔錄取相結(jié)合來選拔人才。招生對象一般要求是具有超常的創(chuàng)新和實踐能力,或在文學、藝術(shù)、體育等方面有特殊才能,或綜合素質(zhì)名列前茅等,而且必須是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目前高考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共有76所。 |
[發(fā)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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