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老師說只是誤會 胡小明的教學點在星河明居星朗軒某層02房。該樓為居民住宅。記者昨日登門造訪時,開門的正是胡小明。但他以這是自己家為由,拒絕讓記者進門。記者在門口看到,胡小明與狀元們的放大版“合照”,一樣貼在房間墻上。他再三表示,包括記者聯(lián)系到的狀元在內,網(wǎng)上所有的合影,都是真實的。 他稱,他是一名資深數(shù)學老師,利用課余時間授課。“如果我不幫學生補課,那是學生的損失?!彼f,之所以在網(wǎng)上公布和學生的合影,是考慮到這有助于多招攬一些學生。記者詢問其在哪家學校任課,他說,不方便透露,因為之前有同事私下在外補課被學校開除,他希望記者理解。 記者表示,至少一位家長不認可他的說法。他說,使用照片沒經(jīng)過家長同意,所以才導致家長反對。但他表示,自己行為并沒有“商業(yè)性質”,家長如果有意見,可以通過法院起訴。他隨后以要上課為由,轉身關門而去。昨晚,胡小明再度致電記者,他表示,可能是有家長和他有誤會,如果家長不愿意,他會把圖片從網(wǎng)上撤下來。 “哪些狀元都是你的學生?”記者問。 “現(xiàn)在探討這些都沒有意義了。”他說。 律師稱ps已侵犯肖像權 廣東深明德律師事務所律師袁志華介紹,侵犯肖像權從構成要件看,一是看是否以盈利為目的,二是看是否經(jīng)過肖像人同意。他分析,根據(jù)記者提供資料,老師一方無論是在家里,還是在網(wǎng)絡上使用他人照片,都涉嫌構成侵犯肖像權。“首先是有家長已經(jīng)明確表示未曾授權;其次,老師使用圖片的目的是招攬客戶,是有商業(yè)性質的。”他說: “這是以虛假宣傳方式,來侵犯個人肖像權?!?/P> 他同時介紹,網(wǎng)站管理方對信息也要盡到必要審核義務,但畢竟網(wǎng)絡信息太多,管理方難以一一(深圳晚報記者 顏昭雄 湖南師范大學實習生 羅明 文/圖) (深圳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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