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在讀高三學生參加高考為突破口 ——— 熊偉(北京新啟蒙中心負責人) 熊偉建議及時實施異地高考方案,以解高三學生燃眉之急。許多孩子從小學、初中開始,隨著父母在外地上學,現(xiàn)在不能回原籍參加高考,因為按照現(xiàn)在的規(guī)定,參加高考要在當?shù)赜羞B續(xù)3年的學籍,許多隨遷子女達不到這個要求,回去也不能參加高考,現(xiàn)在北京和各地有很多這樣的情況。 熊偉說,現(xiàn)在必須要考慮高三學生報名2013年高考的事情。江蘇從11月1日開始報名,黑龍江從11月15日開始報名,北京要到12月1日才開始報名。假如各地的實施細則不能及時出臺,隨遷子女及其家長將面臨兩難的選擇:是在原籍報名、還是在居住工作地報名?假如一名進京務工的江蘇籍學生為了等待北京的異地高考實施細則,而耽誤了在江蘇的報名;如果最后北京規(guī)定要到2014年放開異地高考的話,那么這名學生面臨著2013年無法高考的困境。 現(xiàn)在讀高三的學生,明年參加高考,今年就必須報名,熊偉覺得可以把這個事情作為一個突破口,要求相關部門對明年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特事特辦,解決燃眉之急。 按《意見》規(guī)定,原則上各地要在2012年底出臺異地高考的細則;同時又提出北京、上海等人口流入集中的地區(qū)要進一步摸清底數(shù),掌握非本地戶籍人口變動和隨遷子女就學等情況,抓緊建立健全進城務工人員管理制度,制定出臺有關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方案。這實際上給了北京、上海一個緩沖的時間,并不一定是2012年底出臺細則。對此,熊偉表示,我們必須要保障全國高三學生的高考權利,不管在哪里讀書,都要有參加高考的權利。關于高三學生中的隨遷子女在就讀地參加高考的條件,熊偉覺得只需要兩個:第一從初一到高三,連續(xù)在北京讀書,有學籍;第二,家長任何一方在北京有固定工作。同時,他呼吁全國性重點高校要按照各地參加高考的人數(shù)分配名額,并且照顧邊遠地區(qū)。 隨遷子女參加高考的條件不能過于苛刻 ——— 張千帆(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意見》不僅明確規(guī)定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權在當?shù)貐⒓痈呖?,而且還隱含了他們和當?shù)貞艏目忌瑯影串數(shù)貥藴输浫〉脑瓌t?!兑庖姟诽貏e提到,將對京滬等隨遷子女數(shù)量較大的省份增加招生名額,以免增加當?shù)乜忌纳龑W競爭壓力。張千帆說,假如隨遷子女只是在當?shù)貐⒓痈呖?,錄取還是占用其戶籍所在地的招生指標,那么就不存在影響當?shù)劁浫”壤膯栴}。由于在分省命題體制下不可能公正合理地折算不同地區(qū)、不同試卷的考分,對隨遷子女只能實行“在哪里考試、在哪里錄取”的原則。換言之,異地高考必然意味著同等錄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必須享受和當?shù)貞艏忌瑯拥匿浫C會。為了體現(xiàn)統(tǒng)籌考慮、多方協(xié)調(diào),這就需要增加當?shù)卣猩笜恕?/P> 張千帆認為,首先,隨遷子女參加高考的條件不能過于苛刻。教育部在座談會上明確,這類條件包含兩個方面——— 學生的條件和家長的條件。學生必須有連續(xù)就學的年限,一般是完整的高中3年學歷。對于京滬等隨遷子女數(shù)量較大的地區(qū),或許可以適當提高門檻,譬如要求完整的高中學歷加上一年的初中學歷,但是門檻不宜過高,譬如顯然不宜要求小學學歷。家長則須有“穩(wěn)定”的職業(yè)和住所及參加社保的記錄,但是要求的年限不宜過長,而應該和學生的學歷年限基本接軌。 其次,雖然《意見》未統(tǒng)一規(guī)定地方落實異地高考方案的期限,但是各地顯然不宜拖延太久,因為每年都有成千上萬的隨遷子女等著高考,他們是拖不起的。率先出臺的“山東方案”將于2014年起正式實施,其他地方似乎也沒有理由推遲實施異地高考方案。即便對于京滬等特殊地區(qū),在年底前制定相關方案后,一年多的時間足以為妥善落實方案做好各種準備。事實上,對于一直在這些城市就學、馬上就要讀完高中并報名高考的隨遷子女,明年即應接納這些學生在當?shù)馗呖肌S捎谶@個人群數(shù)量有限,接納他們在當?shù)馗呖己弯浫〔⒉粫Ξ數(shù)貞艏目忌斐娠@著沖擊。 最后,如果有的省市對隨遷子女參加高考設置了不合理的限制,或故意拖延落實方案的時間,違背了《意見》的原則和精神,導致廣泛的社會批評和負面影響,那么利益受到損害的公民應有權向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對方案的合法性與合理性提出復議,中央相關部門則有義務責令地方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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