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政府于2012年12月27日印發(fā)了《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遼寧省參加中考和高考()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我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遼寧省參加高考實施方案正式出臺。 《實施方案》由省教育廳、省發(fā)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在廣泛深入調查研究,多方征求省人大、省政協(xié)、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部門和部分中學負責人、教師、學生、學生家長意見,充分論證基礎上制定的。由遼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秾嵤┓桨浮酚?013年高考開始實行。 《實施方案》所稱在我省參加高考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非我省戶籍在我省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和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實施方案》規(guī)定,凡在我省高中階段有三年學籍,并有完整學習經歷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均可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 由于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已經結束,《實施方案》出臺后,我省將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予以補報名。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考試已經開始進行,我省2013年不能接受隨遷子女藝術類考生報名。考慮到報名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及學校放假等因素,補報名工作在2013年3月份進行,具體實施工作由省招考辦另行安排。 報名時考生須如實填寫《遼寧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申請表》(含考生個人信息、父母職業(yè)和居所信息及學習經歷證明等),交驗戶籍證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往屆生另須交驗學歷證件。 考生需具備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初始學籍。隨遷子女考生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市、縣(市、區(qū))招生考試部門會同政府相關部門組成的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忌咧须A段學習經歷審核由學籍所在學校(往屆生由原畢業(yè)學校)負責,分別由班主任、校長簽字確認;學籍審核由市一級學籍管理部門負責。學習經歷和學籍審核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考生須以簽寫《2013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誠信高考承諾書》的形式對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的真實性做出承諾,通過提供虛假信息獲得報考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并將有關事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檔案。 《實施方案》既充分考慮了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公平受教育權利和升學機會,促進人口合理有序流動的因素,也統(tǒng)籌考慮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需求和我省教育資源承載能力等現(xiàn)實可能。從全國情況看,我省不屬于外來人口比較集中地區(qū),經測算分析,《實施方案》實行后,不會造成我省高等教育資源的緊張。試行過程中如果流入我省考生過多,將適度調整招生計劃進行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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