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本報記者在調(diào)查中發(fā)現(xiàn),由一個名為甘肅省青少年文化藝術(shù)交流中心已舉辦四屆的“星耀華夏”和“情感中國”兩項全國青少年優(yōu)秀藝術(shù)人才展評活動存在問題,在2011年選手的獲獎證書上蓋有的甘肅省文化廳、甘肅省文學藝術(shù)界聯(lián)合會公章系偽造,而這種行徑竟然存在長達4年之久,卻始終無人站出來質(zhì)疑(詳見3月20日晚報A06版)。 這種現(xiàn)象的緣由可以直接歸為近幾年的熱,也可歸為藝考生與家長的盲目和急功近利的心態(tài)。這個原因誰都能看得到,所以也就沒有多少討論的價值。真正值得關(guān)注的是,誰在縱容著亂象的發(fā)生。蘭州俗話說,瓦罐不離井口破,只要你來得次數(shù)多。為什么假公章用了4年之久,這個誆人的“瓦罐”卻依然完好如初?最可笑的是,就是這樣的假證假獎,竟然能夠通行無阻,照樣可以獲得學校獎學金的加分。正因為有這個加分,學生才會明知這種比賽不正規(guī)也照樣樂于交錢拿證,自欺欺人。至于,學生和學校有默契還是學校和別的什么組織者有默契,還真不好說。但最起碼,一個失察的責任學校是推不掉逃不了的。 失察的當然不只是學校,還有大紅印章上的兩家單位和主管教育的相關(guān)部門。我們可以假設這些單位真的一點兒也不知道自己的公章被偽造,但是,只要這些部門和單位的政務公開能做得再充分一些,每年通過各種渠道向全社會公示,本單位今年參與和主辦的賽事有哪些,假賽事假獎證就成了禿子頭上的虱子,明擺在那里無處藏身,就算一些人一些學校想和其心生默契,恐怕也難逃過群眾雪亮的眼睛。這就說明,我們的這些單位和部門主動行政、主動規(guī)范藝考市場的意識不夠,行動不力。當然,如果明明知道有“李鬼”,只是因為懶或者別的什么原因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話,就另當別論了,這里深究不得。 報道指出,“兩項比賽的負責人屬于詐騙行為”、“私刻政府機關(guān)和人民團體印章,違反國家《刑法》第280條第一款。”既如此,公安部門就應該從維護法律尊嚴的角度出發(fā),果斷查處這些違法亂紀的事情。以前可能是無人舉報,現(xiàn)在媒體的監(jiān)督已讓其露出了狐貍尾巴,再不查處可真有點視而不見的意思了。 社會上種種亂象的叢生,其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都有一個原因卻永遠是一致的,那就是事前監(jiān)管不力和事后缺少追查責罰?!氨├退嚳肌本褪沁@樣。要正本清源,記者和媒體的揭露最多只能算是配合,最不能缺的是執(zhí)法部門的徹查、主管部門制度建設和有效監(jiān)管。這是他們的職責所在,沒有任何理由推脫。 (蘭州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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