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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教育部規(guī)定,各高校可以在招生計劃的120%內確定本校的調檔比例,在調檔比例之內,考生錄取與否以及所錄取專業(yè)由學校決定,學校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遺留問題的處理。這些都屬于學校的自主權。學校錄取時除了考慮總分外,還要考慮學生的相關科目成績等因素,具體錄取原則學校一般都在招生章程中做出了規(guī)定。為了確保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各學校都成立了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程序規(guī)定,每錄取一名考生,都有相關負責人簽字。如考生感到錄取有失公正,可以向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反映、舉報。 |
[發(fā)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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